近日,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接收了首件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立案申請,這是雄安中院跨區域管轄的首例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的答復》以及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調整我省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自2022年2月1日起,雄安中院管轄本轄區及河北省保定市、廊坊市、秦皇島市、唐山市、張家口市、承德市轄區內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雄安中院跨區域管轄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辦理,由第一審的雄安中院或與其同級的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管轄范圍的調整,不僅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財物成本,還有利于營造鼓勵科技創新的法治環境,可有效防范和制裁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據了解,此次立案的是一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原告是住所地為浙江金華的一家企業,通過網上提交材料的方式申請立案審查;被告住所地為河北廊坊,在雄安中院集中管轄的區域內。本案申請的接收,對雄安中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落實跨區域集中管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將助推法治雄安建設。
下一步,雄安中院將積極推進跨區域立案、網上開庭等工作,推動建立案件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審理專門化的審判體系,深入開展先期研判、立案管轄培訓以及審判業務培訓等多方面的準備工作,暢通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努力為訴訟參與人提供便利化和專業化服務。(河北日報記者張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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