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的勞動用工環境,3月10日,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印發《致廣大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
《致廣大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中,提醒來自五湖四海的農民工朋友在上崗前,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如用人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和工作地點等;務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最直接的證明材料;確保已被納入實名制管理系統,保管好用于工資發放的銀行卡以及有權參加工傷保險。此外,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農民工朋友還應掌握維權合法途徑及維權方式,可撥打熱線電話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實地投訴。
《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中,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根據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向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領域的各建設單位、勞務企業發出如下倡議:
確保工程款的足額支付,建設單位應當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全面推行總包代發制度,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全面落實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配備專職勞資專管員,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要做到“先參保,后開工”;落實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建立工資支付相關機制。此外,在政府部門對農民工欠薪案件調查取證時,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及時、全面地提供勞動合同、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材料。(記者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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