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雄安4月23日電 記者獲悉,國內第一個前置綠色信貸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管理辦法——《雄安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綠色建筑發展前置綠色信貸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落地實施。《辦法》重點支持近零能耗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綠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裝配式建筑等領域,不僅填補了相關領域政策空白,還將對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起到良好示范帶動作用。
據了解,該《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雄安新區營業管理部、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和改革發展局聯合出臺,旨在積極落實國家“雙碳”目標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綠色建筑發展能力和水平。《辦法》共六章二十三條,主要包括綠色建筑信貸支持原則及領域、職責分工、綠色信貸前置認定及退出流程等內容,落地操作性強。
《辦法》結合雄安新區實際,依托新區“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區”城市定位,堅持“高點定位、標準先行,政府引領、市場主導,創新驅動、融合發展,完善機制、防范風險”原則,創新性解決信貸投入和綠色建筑認定期限錯配問題,實現金融業與綠色建筑行業融合發展。
《辦法》指出,“前置綠色信貸認定”是為支持雄安新區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有效解決信貸投入和綠色建筑認定期限錯配問題,使綠色建筑項目及時享受綠色信貸差異化優惠政策,將綠色建筑貸款的綠色信貸認定環節前置至項目建造階段。
《辦法》明確,綠色建筑信貸重點支持近零能耗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綠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裝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物流綠色倉儲、綠色建造、綠色建材、綠色建筑施工、建筑節能服務等領域。
《辦法》強調,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服務于綠色建筑項目上下游企業的供應鏈融資貸款,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要求的,納入綠色信貸管理范疇;符合普惠小微企業貸款要求的,納入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管理范疇,讓更多民營小微企業享受到差異化信貸優惠政策。
《辦法》要求,各相關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協作配合。人民銀行負責整體協調推進,做好綠色信貸管理、金融統計等工作;規建部門負責綠色建筑星級預評價登記管理工作;改發部門負責做好相關產業政策研究工作。各部門應通力合作,實現從前置認定、貸款發放到政策退出的閉環管理,共同做好綠色信貸前置認定工作。
下一步,人民銀行雄安新區營業管理部、新區規劃建設局和改革發展局將不斷健全完善與新區發展相匹配的綠色信貸支持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形成支持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合力,助力雄安新區“綠色之城”加速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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